对我国老年教育发展趋势及瓶颈问题的思考

2020-04-26

 

作者:徐州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唐朝双    日期:2016-01-26

 

我国老年教育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创造了辉煌业绩,但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们还应当认真思考老年教育发展趋势及破解发展瓶颈的问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瓶颈问题,不能把瓶颈和难题混淆起来。解决发展瓶颈问题,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应当高层推动,重点突破,选准、选好主管部门,落实《纲要》精神,正确处理主管与主办的关系,真正理顺管理体制。

一、正确判断形势,清醒认识发展的瓶颈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用未来眼光研究发展的问题,老年教育亦如此。如果我们不能清醒地看到老年教育发展中的瓶颈和难题,就不能积极主动地去破解瓶颈和难题,也就不能实现老年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对老年教育的发展应当有紧迫感和忧患意识。

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我国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我们要清醒地分析和正确地认识老年教育在发展中面临的以下问题:

一是老年教育发展很快,但发展总量不足。老年大学的入学率仅占全国2.2亿老龄人口的3.49%。覆盖面相当低。

二是老年教育发展势头很好,但发展严重不平衡。华东六省一市占全国老年人入学率的66.2%。其它五大区只占33.8%。而基层乡镇、社区则更少。

三是老年教育工作很重要,但各级党政主导的力度不够。各级政府还拿不出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来支持老年教育工作,或者“雪中送炭”,或者“锦上添花”。《纲要》虽然写上“重视老年教育”,也只是在理论上和政策上的表述,如果没有具体法规和制度的支撑,也就难以很好落实“重视”。

四是老年教育创办30年来,尽管取得了很多经验,获得了很大成绩,但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还没解决。如:管理体制没有理顺,运行机制尚未形成,资源严重缺乏和极不平衡,法制建设还很难列入日程,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老年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是我国老年教育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老年教育应与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与科技水平同步发展。我国老年教育绝不能脱离中国国情的实际,过高估计、过分要求、过急发展。客观事物的发展是一个量变—质变—新的量变的过程。我国老年教育的“实际”是,目前虽然有少数典型发展很快、质量很好、层次很高,但就整体而言,还处在“初始阶段”,还没有实现规范化,甚至绝大多数基层乡镇、社区还没有开办老年教育。必须在全面实现规范化之后,再逐步实现现代化,决不能盲目超越阶段发展。因此,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还基本处在自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阶段,处于一个不断探索、规范、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绝不是三五年就能完成的,什么时候老年教育从“自我作为”发展成“社会作为”,充分展示和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与经验,在应对老龄化战略、构建和谐社会中有了重要影响力,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更加重视了,国家更加富强了,老年教育真正列入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了,到那时我国老年教育才能“水到渠成”进入下一个发展阶段。

二、积极破解老年教育发展瓶颈问题

在我国老年教育创办三十周年之际,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认真思考破解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如何破解瓶颈呢?

一是明确瓶颈与难题的关系。一些同志对瓶颈与难题的关系没分清,胡子眉毛一起抓,把一些难题也当作“瓶颈”,反而不利于瓶颈问题的解决。运用哲学辩证法的矛盾理论分析,在同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即难题,其中起关键性、决定性的难题是瓶颈问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瓶颈问题,同一时期瓶颈只有一个,难题则可是多个的。影响当前老年教育发展的瓶颈,就是一些地方党政主导力度不够,没有真正摆上议事议程,领导管理体制不顺。其他如办学经费问题、场地问题、师资问题、编制问题等等都是发展中的难题。领导管理体制理顺了,这一切难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二是“以上推下”、高层突破瓶颈问题。(1)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关于领导管理体制课题的调研很有意义。希望通过调研能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科学方案。(2)加大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向省级以上领导层的宣传力度,不能总是在基层、在老年教育内部这个层面宣传。老在老年教育圈内发酵,温度再高也解决不了问题。要上下统一认识,关键是要感动“上帝”,这是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3)高层推动重点突破。其一,成立攻关小组,集中精力,专抓攻关,把发展老年教育的方案送到中央党政领导手中。其二,也可以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大会提议案,直接向中央高层反映,将老年教育列入民生问题,设计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个项目,理顺管理体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安排财政投入,实现老年教育服务普及化。其三,积极设法促成全国人大立法。总之,要高层推动,多渠道、多途径积极争取,这是抓主要矛盾的好办法。地方立法工作也可以在各地积极推动,徐州市的老年教育就是因为立法,很好地促进了老年教育的发展。

三是选准、选好行政主管部门。老年教育有多种属性,但本质属性是教育,它是特定时代孕育出来的一种特殊的非学历教育。就目前现状而言,上海市的老年教育已归属教育部门主管,山东、浙江等地明确老干部部门主管,福建、四川、重庆等省市明确老干部和老龄委部门主管。凡是有明确主管部门的地方,老年教育事业发展都比较快,成绩显著。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老年教育是老干部系统倡导兴办起来的,得到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成绩斐然。随着形势的发展,老干部和老龄委系统部门能管也想管,但他们不是专管教育的行政部门,专业不对口,而且又不能做执法主体,不适宜长期地管。而文化部门曾被国务院指定主管老年教育,但多年来不想管,也没管好。

目前教育部门按照《纲要》规定应当担起行政主管职责,但很多地方却不想管,主要是因为国务院尚未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上海市的实践证明,只要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最佳选择还是教育部门主管好。因为老年教育的本质属性是教育,归口教育部门管理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统一规划与管理,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同时,考虑到今后老年教育总要立法,教育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就责无旁贷。如能确定教育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建议在国家教育部增设一个老年教育司,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抓好全国老年教育的规划和管理。

四是正确处理主管与主办的关系。老年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一体化、一元化,主管部门主要是搞好顶层设计,主管方针、政策、规划等大问题,统一管理,负责落实、检查国家关于老年教育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推动老年教育发展。而主办部门则可以多元化。老干部和老龄委系统、文化体育等各部门、各行各业都可以办老年教育,继续当法人代表。甚至在基层发展民办老年教育,向社区和乡镇延伸。充分发挥多元化办学的积极性,但业务上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只要管理体制理顺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老年教育工作就可以持续健康地发展了。

五是目前理顺管理体制条件尚不成熟。因为:(1)中央层面对老年教育主管部门的授权尚不明确,中组部要求老干部和老龄部门要抓好老年教育。李岚清副总理曾明确文化部要抓好老年教育。在2010年7月颁布的《纲要》中提出要 “重视老年教育”,给老年教育定了性,明确了教育属性,当然是教育部门要抓老年教育。看似中央很重视老年教育,要求各部门都抓都管,但就是没有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了“群龙治水”多头管理的局面,结果是治不了,也管不好。(2)作为推动老年教育工作发展的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其一,本身就是群团组织,影响力、推动力不够。其二,多年来对理顺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问题只要求以下促上,而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如果不从上层积极推动,就很难有更大的作为。(3)积极要求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关系者多是广大中下层老年教育工作者,而在上层没有积极性,也没有明确的意向。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在上层,上层问题解决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此可以推论,在短时期内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条件还未成熟。

六是继续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明确老年教育主管部门之后,各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不能像管国民教育那样,对老年教育干预过多、过细、过严,要充分尊重老年大学的自主管理,一些管理职能和事务工作,可以委托社团组织以市场运作方式来承担。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过去推动着老年教育的发展,现在和将来仍然可以继续发挥积极的协调、规范、培训和监督的作用。

三、努力办好老年人满意的老年大学

以上提出对老年教育发展趋势和破解瓶颈问题的认识,其目的有三:一是要大家保持清醒的头脑,确立问题导向。二是不要埋怨党政领导,我们也曾在领导岗位上工作过,往往在位时能干想不到,退下来想到了却不能干了。现在是应当互相包容体谅,多做宣传提高认识的工作。三是不要消极等待,要积极创造条件,扎扎实实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我们要辩证地看到,理顺管理体制,有人管很好,但有时候 “一管就死”也带来麻烦。我们还是要不等不靠,不喊不叫,在各级党政主导下,在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和各地协会推动下,埋头苦干,改革创新,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作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重点解决各地各校自己发展中的难题。我们要继续坚持自发探索、自觉行动、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由发展的原则,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大学。